8月6日12时,接到外省协查信息,我市高新区某公司员工辛某,系江苏扬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的同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人员轨迹如下:
  

1. 7月27日19:05从长沙乘坐G4210高铁(2车03A),20:10到达新余北站,出站后经滴滴打车(江南出行,车牌号赣K12XX8,张师傅),20:34到达水西电子小区公司宿舍,于21:15左右与男朋友一道前往高新森林公园散步,22:45左右开车到宿舍。

2. 7月28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期间未外出,19:00左右与男朋友开车到广富城星星国际影城七排8座观看19:00-21:00场次的《白蛇2:青蛇劫起》电影,21:00左右后到暨阳豪情烧烤店吃饭,22:00左右到赣西民俗风情街散步,23:00左右开车回宿舍。

3. 7月29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中午12:00左右到赛维大道133号附近小区炒粉店(店主微信号:邓某某)吃炒粉,半小时左右离开回宿舍。

4. 7月30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一直到18:00左右下班后,与男朋友开车到胜利南路HX服装店,当时店内有1名店员;18:50左右到胜利南路步步高超市乘坐厢式电梯上至四楼后返回一楼;19:20左右到胜利南路附近的古香牛肉火锅店就餐;20:30左右离开开车到彩色村散步,23:00左右开车到家。

5. 7月31日,白天一直在宿舍,未外出,19:00左右在抱石公园附近的阿伟粥店就餐,20:00左右吃完饭后到抱石公园散步;21:30左右在高能广场沃尔玛坐电梯到四楼后又下到一楼;21:50左右到附近老果农水果店买水果,然后开车回宿舍。

6. 8月1日,上午在宿舍未外出,15:30左右与男朋友开车到体育馆室外游泳馆游泳,17:20离开,17:40左右暨阳宴仙湖饭店用餐,19:00左右离开步行到附近的网红女神店,19:20左右在网红店内洗头,20:20左右到网红女神店旁散步,22:20左右开车回宿舍。

7. 8月2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20:15左右由男朋友开车到礼祥里街路边摊买肉饼路上吃,然后步行到暨阳的网红桥附近散步,20:50左右在网红桥附近的益和堂店喝奶茶。

8. 8月3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回宿舍。

9. 8月4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回宿舍。

10. 8月5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下午下班后,19:00左右与男朋友开车到新余学院附近的重庆鸡公堡吃饭,21:00左右离开后到高新森林公园散步至21:40,后开车回宿舍。

11. 8月6日,7:40左右从宿舍出来,到宿舍门口流动摊点买包子后开车到单位上班,约11时接到电话通知为密接人员,12:40由120开车将其接送到水西隔离点。

目前,该人员已进入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 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与辛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或当地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