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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河南水灾中,中国应急管理部的“翼龙2H”无人机首次投入“实战”,向全国人民提交了一份中国无人机的实践报告。俄罗斯米格和苏霍伊公司则在莫斯科航展上展示了一系列模型和产品,急于向世界展示俄罗斯仍在国际先进战斗机的第一阵营;而另一边,印度对用以色列技术重新排列组合“自行研制”的“阿卡什-NG”导弹连续进行了试射,向世界展示他们又掌握了一项高科技。那这些事情凑到一起,能看出点儿啥门道不?这里咱们就来说说。 关于我们的“翼龙”,对于经常看观察者网军事相关文章的朋友来说肯定已经不陌生了,翼龙2最大留空时间32小时等公开参数很多人肯定也能随口报出。 所以咱们这里就不多介绍这种无人机了,它目前在中东地区战场上的表现咱们也不用多说。 至于翼龙和彩虹之间的恩恩怨怨,相信很多朋友也多有耳闻。 那这里咱们从什么角度来说呢?就从概念提出到工程实践的角度吧。 其实“翼龙”这样的无人机,归类的话都属于美国DARPA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提出的一个概念,叫做“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MALE-UAS)。
早在越南战争时期美国就已经开始进行长航时侦察机的开发 而这个“中空长航是无人机系统”本身,也是一个“缝合怪”——这其实也算是创新的一大门类,我们知道创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在重大技术原理突破基础上的创新,比如高超声速导弹;另一种呢,就是“缝合怪”式创新,就是“I have an apple, I have a pen, bang! applepen!”这样的。
“缝合怪”式创新并不低级,它需要强大的基础实力 这里面第一种创新方式很难,要投入巨大的力量、多年的时间,可能还要以举国之力去完成一项关键突破。但是第二种,往往能够在很短时间内获得巨大的实用突破。 不过反过来,第一种创新带来的收益更加持久,让对手更难以模仿跟踪;而第二种创新,虽然往往也能获得很大的快速收益,但是也容易被别人模仿和学习,乃至超越。 因此综合来看,一个真正的大国主要精力应该放在第一种创新上,而第二种创新,实际上未必每次都需要自己进行原发性的创新,对本国的第二种创新采取一定的鼓励,同时跟踪国外最新动向,关键是确保自己拥有最强的工程实现能力,以及将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成果的能力即可。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实际上一直在采取这一措施,国防部先进计划署(DARPA)的项目当中,这两种类型的创新都有,而且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他们能首先想到将U-2高空侦察机的大展弦比布局和高性能的远距离无人机控制技术做一个组合,并且制造出世界上第一种投入实战的MALE-UAS系统——“捕食者”,并不奇怪。 其实MALE-UAS无人机对于基础技术的要求不低,基本上来说,要达到美国“捕食者”这样水平的无人机,在航空基础技术、自动化控制、无线通信等领域的技术水平不亚于研制先进第三代战斗机,因此目前伊朗、土耳其等国研制的无人机实际水平相比中美俄等国的无人机其实是要差一个档次。 但是这种创新对于基础实力强的国家来说,不难被学习,“捕食者”是1995年研制出来的,而中国第一种投入实用的MALE无人机应该是2005年开始投入实用的BZK-005型,它的尺寸重量介于美国“捕食者”和“收割者”之间,而且采用双尾撑布局,看起来不够像美国无人机,但是已经验证了中国能够掌握这种无人机的核心技术。
俄罗斯直到今年才终于首次实现将卫星通信技术整合到无人机上 之后中国的MALE无人机开始高速发展,与美国主要由“通用原子能”公司一家垄断市场相比,中国的MALE无人机厂商之间进行了充分的竞争。最终航天集团的“彩虹”和航空集团的“翼龙”在国际市场上率先双双杀出一条血路,而且它们正好赶上美国由于国内政治因素“自断筋脉”,禁止出口武装无人机,严格审查非武装无人机。 结果这一下子就一发不可收,当然目前由于政治原因,还是有一些国家购买土耳其、以色列、伊朗等国在技术上要比我们的无人机差一些的产品,但除此之外,武装无人机市场上中国是毫无疑问的首选。
外形看起来很先进,但实际技术水平还是和中美俄差一个档次的土耳其无人机 如今的国际无人机市场上,选购中国无人机的用户大致的选配思路已经和咱们去商场选配个人电脑一样:有钱的,买性能更高的“翼龙”;相对缺钱,又希望增加留空时间(实际上是减少维持持续存在所需的飞机总数,说到底还是省钱)的,选“彩虹”,选定基本型号后,再在此基础上选购琳琅满目的武器装备和传感器配套产品,这些东西决定了你选购的无人机的基本用途。 那么在国际市场上大获成功,获得的正向反馈又进一步促进了无人机在国内市场的发展和应用。中国的无人机不仅在军用领域已经成为未来解放军作战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且在国内民用领域也不断开疆扩土,除了应急管理部抢险救灾、通信中继,还有电力查线、国土测绘、交通管理、影视拍摄,乃至承担快递业务等等广泛的应用。 相比之下,美国作为世界上在通用航空领域最强的国家,反而在无人机发展浪潮面前“麻爪”,在媒体对于无人机的“妖魔化”宣传之下,社会形成了一种对无人机的无端恐惧,最终反而对无人机在政府公共部门的应用起到了严重的阻碍,至今也未能在国内民用领域广泛使用无人机。 而另一边,俄罗斯则由于苏联时期没有在无人机方面的积累,所以发展速度更为缓慢,直到2019年才推出了他们自己的MALE-UAS无人机,但是这其实也没落后太多,他们也很快就将这种无人机投入了叙利亚等地的实战当中,后续的发展相信会更加顺利。 但是在“第一种创新”领域,俄罗斯的步伐相比中美等国就要落后多一些了,虽然在高超声速等领域他们目前也已经处于第一梯队,但在战斗机方面,苏-57的雷达隐身性能已经成了它一个很大的弱点,这就是俄罗斯在基础性技术研究方面已经落后的一个典型例证。 但是这并不妨碍俄罗斯在这个相对落后的基础技术基础上研制一些符合俄罗斯武器用户需求的特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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