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未实行免费婚检的地市要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础上,全力推进免费婚检,统筹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行“二检合一”。

 

  “二检合一”检查项目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病毒筛查、影像检查、地中海贫血和G-6PD缺乏症筛查、艾滋病检查等共22项,涵盖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定项目内容。

  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提供5项婚前孕前“健康礼包”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资源统筹和总体规划,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婚姻登记处紧邻建设“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现有婚姻登记处,加强知识宣传与婚育健康医学检查指引,做好与相关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的便利对接,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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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由县(市、区)政府协调提供场地,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县级妇幼保健院或其他具有婚前医学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建设、管理,原则上应当设置建档处(信息快速采集处)、男体检室、女体检室、抽血室、叶酸增补剂及避孕药具发放室、宣教咨询室等。

 

  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为群众提供5项婚前孕前便民利民“健康礼包”,包括科学婚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婚前孕前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叶酸增补剂发放、避孕药具发放。

  合法合规设置检查场所提升服务质量

  《通知》强调,各地要合法合规设置“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县级妇幼保健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为“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婚前孕前保健服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合格证。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婚前孕前检查场所执业许可管理,做好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婚前孕前保健服务专业人员纳入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加强临床检验、风险评估和优生咨询等方面培训,建立规范有序的婚前孕前保健人才培训模式,规范开展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