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务院参事、国务院扶贫办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对此进行了解答。他指出,我国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推动共同富裕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然而,这不意味着要“杀富济贫”,而是推动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同时,要加强第三次分配从社会服务等多维角度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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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收入差距仍较大

  我国收入差距目前处于什么水平?这主要看基尼系数,基尼系数越高,收入差距越低,一般基尼系数在0和1之间。

  “从世界来看,中国的基尼系数在世界上排名较靠前,我们的收入差距在世界范围内都算比较高的。”汤敏说,“还可以看到,德国、日本、瑞典等国,基尼系数不高,但工业也非常发达、创新也非常前沿,也就是说基尼系数低或收入分配差距小一些,并不会像很多人担心的那样,会导致企业投资、发展动力不足。”

  2020年改革民意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公众认为目前我国收入差距非常大的占37.7%,比较大的占45.6%,两者合计为83.3%。

  就城乡差距而言,汤敏介绍,“1990年时我国城乡差距还没有那么大,但后来差距越来越大。虽然农村收入增长比城市高一些,但绝对值差距还是在拉大。这与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经济、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等都有关系”。

  不“杀富济贫”,鼓励创新回报

  收入差距大的现实体现了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过,也有很多企业家开始担忧,推动共同富裕会不会通过“杀富济贫”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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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汤敏表示,中央已经定调,共同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同等富裕,不搞“杀富济贫”,防止落入福利主义的陷阱,我们不能等靠要,不能养懒汉。

  共同富裕过程中如何保护企业家的创业精神?汤敏表示,“目前有些调整,比如反垄断,一些大公司可能在从不规范的运作里在向规范调整,这并不是国家在政策上要劫富济贫,而是为了做得更好,不但现在要调整,未来也要调整。把收入差距分配缩小一些,还是允许有差别,企业家有回报,鼓励创新回报、劳动回报、对社会贡献的回报,反对的是垄断的超额利润,不规范造成的暴富情况,这样照样能够保护企业家创业精神”。

  那么,如何推动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呢?汤敏表示,首先,发展是硬道理,要把蛋糕做大,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件事情办好;其次,我们现在有4亿中等收入人群,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从世界经验来看,这种分配结构比较健康,未来很多政策措施要向这方面倾斜;此外,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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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主要通过三次分配的方式实现。第一次分配是按照市场和效率进行分配,第二次是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分配,第三次是通过捐赠进行分配。

  汤敏表示,中国税收在世界排名里并不低,通过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养老等,把税收再分配下去。我们的直接税收比较少,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少,更多是征收消费税。第二次分配改革的方向,要突出税制改革配套,在所得税方面收得更多一些。此外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征收财产性收入,比如房地产税、遗产税,未来资本市场产生的一些税收等。

  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汤敏介绍,第三次分配即指捐赠分配,我国社会捐赠额每年都在提升。钱捐到了哪里?

  教育、扶贫与发展、医疗健康是主要领域,其中教育捐赠金额占比达到29.17%。在这些捐款来源中,61.71%的资金是由企业捐助的。捐款去向中,44.86%捐到了基金会,26.39%捐到了慈善会系统。

  汤敏表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不是仅仅物质上富裕而精神上空虚。推动共同富裕不能只在收入分配上做文章,而要从多维视角来制定政策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