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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上海住了一段时间,工作时间挺长,睡眠不足。 有一天下午,难得有休息时间,我就在酒店里打开了房间的“请勿打扰”小红灯,准备好好的睡上一觉。 睡得正香,房间电话响了,我朦胧地接起来,原来是酒店前台问我,在房间吗,洗的衣服好了,给你送过去? 我说我在休息,为什么要打电话,前台说,因为送衣服的人看到你开了勿扰,没敢敲门,让我们打电话。 我被这清奇的思路气笑了。 请勿打扰,是不要敲门的意思,但是可以打电话?常识去哪里了? 更绝的是,我继续睡觉,一个多小时后,电话又响了,是前台的另一个人,说洗衣房要下班了,他们问一下,下班前能给你送衣服吗? 我只好说,你给我转经理吧,我需要和经理探讨一下勿扰灯的规则含义。 僵化繁琐的规则和流程,把人塑造成工作条线上的一环,作为人的常识隐去了,人化身为生产线上的零部件,堪比变形金刚。 最近中信出版社给我寄来了一本样书,马丁·林斯特龙的新作《常识工作法》。也是关于常识这个话题。 《常识工作法》/中信出版社 从托马斯·潘恩的《常识》开始, 以常识为名出版的图书,已经数不胜数,但似乎这个话题远没有终结之势,人类对于本物种的基本常识的认识,竟然是无止境的。 马丁·林斯特龙先生的新作《常识工作法》,是人类探索自己常识的又一本力作。 林斯特龙把常识应用于企业管理,用常识的尺度去丈量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一下子看出了一些组织和管理的扭曲是多么地光怪陆离。 虽然我是管理学的外行,但是读一读强调常识的书,既有利于个人见识,也有利于法律人的思维,所以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本书。 更何况,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书,书里的故事都不亚于上海酒店的洗衣房的欢乐。 当我翻阅《常识工作法》时,书中那些可笑又可气的例子,总能让我们联想到身边的一些人和事。 有世界知名的大公司问我,能不能在账单的律师工作描述一栏中,不写律师互相讨论、开会的内容。 我问为什么呢,答曰,本公司有这样的规定,不能支付律师内部讨论的费用。 我又笑了,很开心,因为又一个只见规则、不顾常识的睁眼瞎的奇葩规定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思念起了上海酒店洗衣房的朋友。 我说,律师工作是要讨论的,对吧? 甚至有些案子的主要工作就是大家互相讨论办案的方向,我们怎么说,对方怎么说,我们怎么答,没有这部分内部讨论,我们是没法完成工作的,对吧? 律师互相讨论是要通过语言交流,而说话需要花时间,对吧? 除非我们都是三体人,思想透明,谁想了什么都可以在团队里瞬间同步。 他说,都对,但是公司规定就是不能有内部讨论。我说那也好办,就不叫内部讨论呗。 假如你说你们公司规定,不给叫作拍黄瓜的菜付钱,没关系呢,我上菜时候告诉你这叫花生米好了,又脆又绿的花生米。 除此之外,我们自己的日常工作,也是常常被技术遮蔽了常识。 曾几何时开始,汇报变成了PPT制作,没有PPT就不会说话了。有时候问问各部门在忙什么,答曰,制作周报PPT, 月报PPT, 季度工作总结的PPT。 同事间沟通也经常是即时通讯软件,电话都打得少了。在疫情隔离我们之前,我们早就开始了用技术手段自我隔离的倾向。 我时常会和我组里的实习生说,如果有律师给你在skype和微信派活,或者打电话,你就问一句,你有空吗,我去找你说吧。 这样可以在有限的两个月实习里多认识几个同事,不要实习了一场,就是微信聊天记录上的几行文字和几条语音,大街上走个对面都不知道这是天天给你派活的那个中级律师。 汇报听的是内容,不是PPT,这不是常识吗? 工作做没做好重要,周报月报不重要,周报月报的PPT更不重要,这不是常识吗? 同一个单位里人与人的交道、联系,乃至情感,是靠面对面的谈话、互动和合作建立起来的,这不是常识吗? 人生不能塌缩成只剩若干PPT和各种聊天记录,如此则不堪设想。 会不会哪一天,人类的追悼会就成了这样: 大家上线,共享屏幕上播放一下逝者生平的PPT, 大家依次在群里发三朵花表示怀念,发三个大拇指表示赞美, 有人发一句“愿天堂里没有PPT”, 然后其他人队形整齐的跟上,愿天堂里没有PPT +1,愿天堂里没有PPT +2……愿天堂里没有PPT +n…… 对于各种有悖常识的管理和商业行为,林斯特龙提议,在企业里建立“常识部”,《常识工作发》的英文原名就叫“the Ministry of Common Sense”, 用常识部去纠正一些违反常识的奇葩规则。 这个提议让我想起了有些外国政府内阁设有“不管部”,以“不管部长”领衔。不管部长就是专门去管那些因为部门分割而成为“三不管”的事情的。 人为的部门分割,形成了特殊的部门利益,部门之间或争功,或推诿,各自守着一亩三分地,一只眼防着别人的权限伸进来,另一只眼盯着自己的好处别出去。 这种情况下也许“常识部”和“不管部”这种跨部门、高权限的设置,才能打破这些违反常识且有损整体利益的割据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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