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辽宁省代省长李乐成日前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久久为功。 11月8日,辽宁省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视频会议,系统总结辽宁三年行动成效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实施五年提升行动。 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熊茂平在会上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强有力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把手工程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压紧压实县一级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极大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显著提升了农民生活质量和环境卫生观念,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表示,未来五年仍然要以美丽村建设为抓手,在1337个美丽示范村的基础上,再建设5000个以上美丽宜居村,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为具备基本的现代化生活条件打好基础。从工作层面讲,主要是做好“四项重点工作”,强化“三项保障措施”,做到“四个防止”。 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的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完成改厕任务,到2035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据此测算,“十四五”时期全省要新建农村无害化户厕100万座以上。二是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升收运处置能力,强化保洁政策落实和日常监督,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攻坚行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时期,辽宁要力争赶上全国水平,治理率达到40%以上。四是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坚持规划引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绿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保障措施,一要建立健全运维管护机制。各地区要坚持建工程与抓管护并重、专业化与发动群众并重、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并重,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三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二要加强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政策,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要广泛动员农民参与。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知晓政策,通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大手拉小手等活动,提高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自觉建设、使用、爱护、维护人居环境设施设备。 四个防止的要求是,一要积极有力推动,防止无所作为。各地区不能认为没有指标压力就可干可不干,不能借因地制宜推进之名止步不前、无所作为,更不能指望临近2035年时再搞突击攻坚。二要科学审慎决策,防止“翻烧饼”。随着技术进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方法、新模式、新设施、新设备层出不穷,务必科学审慎决策,在本地应用成熟之后再推广,不能“翻烧饼”。三要分期分批分类推进,防止“一刀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必须紧密结合各地实际,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分期分批分类扎扎实实地推进,决不能急躁冒进、盲目攀比,更不能搞强迫命令,一个模式套到底。四要坚持为民而建,防止形式主义。把见到实效、农民满意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本要求,不能重表轻里、华而不实,杜绝弄虚作假、劳民伤财,实实在在地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于险峰 |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