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键词: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丨地下水管理条例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丨校外培训丨特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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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一是健全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分类优化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困难群众重大疾病救助机制。健全突发重大疫情下的先救治、后收费和针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的医药费豁免机制。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面向老年人等的保险产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二是建立基本医疗体系、基本医保制度相互适应的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分级诊疗、医联体等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促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减少“小病大治”、过度医疗,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能。三是推进医保与医药协同改革。继续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四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医保服务网络。推进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接续转移等跨省通办,在全国实现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结算。五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系统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专业性。更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公开通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查出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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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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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强化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草案强调坚持节水优先,明确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确定合理提高地下水水资源税费标准。草案明确了部门和地方监管职责。要求划定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规定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取用禁止开采区地下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新增取用地下水,禁止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草案对严格惩处违法违规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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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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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指南来了!事关全员核酸检测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提出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精准划定核酸检测范围,确定核酸检测策略。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此外,各地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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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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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帮困!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生活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支出以及因残疾额外增加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护理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同时,按照“全程网办”要求,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统一受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窗口要将申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资料附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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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意见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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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以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人群范围为已在参保地完成上述五个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纳入试点人群范围。参保地经办机构需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信息及时上传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以便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获取相关信息并开展相应的诊疗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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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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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提出,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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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加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附公告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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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首次提出了从业人员的结构性要求,明确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同时,《办法》还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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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行为“红线”!教育部、人社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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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技师来了!畅通技能人才向上晋升通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试点企业范围为经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其中备案的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由中央企业统筹确定。试点职业(工种)范围,由企业选择与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类等职业(工种)先行试点。《通知》提出,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通知》同时对岗位条件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及以上技能大师类称号者等人员在参评特级技师时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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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发通知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向上晋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