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厉打击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等涉汛涉灾违法犯罪行为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等各类涉汛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防汛救灾工作秩序,为防汛救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河南等地要组织检察人员投入防汛救灾 连日来,河南的灾情引起全国关注。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当前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指出,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动员、有序组织检察机关人力物力,积极协同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其中特别提出,河南等受灾严重地区检察机关要把抢险救灾作为当前紧迫任务,继续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投入到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中去。其他地区检察机关也要未雨绸缪,根据当地汛情提前做好准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关心、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以“力行”战胜突发灾情带来的各种考验。要及时向本地党委报告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主动提出应对解决建议,当好法治参谋。 集中力量办好涉汛涉灾案件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为防汛救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具体来说,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等各类涉汛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防汛救灾工作秩序。要以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为载体,集中力量办好涉汛涉灾刑事、民事、行政信访申诉案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首办环节。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督促监管场所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