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垫脚,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平等

  发展职业教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7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草案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草案突出就业导向,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虽然职业技术教育在就业分配方面好于普通教育,甚至在一些领域好出许多。但是,愿意加入到职业技术教育队伍中来的学生,还是比较少。特别是家长,只要孩子学习成绩说得过去,只要考试成绩预计可以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水平,就极少愿意将孩子送到职业技术学校的。即便选择了职业技术教育,也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调整与调离。

  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包括继续教育、职称评定、选拔任用、薪酬分配,等等,导致学生和家长都看不起职业技术教育,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选择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从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就已经界定了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不平等,那还怎么让学生和家长平等看待职业技术教育,主动报考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呢?

  也就是说,从现行的体制机制来看,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是明显低一头、矮一截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唯有垫高职业技术教育,让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平等的地位,才能激励和引导学生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投身职业技术行业、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拉长我国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短板,真正培养出更多理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
    事实也是,我国在人才方面,确实存在着从事普通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人才过多,从事技术转化和应用、特别是制造与实践的人才过少。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由于集聚了太多并没有很深造诣,但又没有其他就业渠道、不愿从事生产制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而造成研究开发领域也是人很多、才很少。为什么一些研究机构,包括企业,都把文凭与学历看得那么重,说到底,就是被现行教育体制“逼”的,是教育资源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最现实表现。研究、开发型人才,应当重点放在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制造、应用型人才,则重点放在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培养。反过来,如果职业技术教育发达了,集聚的优秀人才多了,也会推动这类人才中的优秀者,转化成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因为,他们对实际更了解、对技术更熟练、对市场更清楚,一旦他们的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会更大。

  这就叫良性循环,也叫人才互动。从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不一定能够永远地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也可能会因为能力不足而转行到其他领域,包括制造、应用领域。而制造、应用领域的人才,也可能因为技术研发能力的充分展示,进入到技术研究与开发领域。而一旦职业技术教育被认可与接受,愿意报考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人越来越多,基础越来越厚,那么,尖端应用型人才、制造型人才也会越来越多,生产制造水平越来越高,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也正因为如此,通过立法的方式垫高职业技术教育,让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能够地位平等,显然是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相信认可和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人会越来越多。毕竟,技术人才是目前制造业,也包括其他领域的短板。为什么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毕业的学生很抢手,就在于市场需求是相当大的,而能够提供的职业技术人才则相对较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立法肯定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垫平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距,不仅要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还要在资源配置、资金扶持、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做文章,将已有的普通高等学校选择一部分转型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创办的民办学院和非主业学科,全部转型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并与地方创办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合并。必要时,大型企业可以参与到学校建设中来,形成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