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牌照受理破冰 央行受理中信、光大金控申请!
央行发布公告显示,受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这是自去年金控公司系列管理新规出炉后,央行首批受理的金融控股公司。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信有限、光大集团成为首批被受理公司在预期之内。两家公司的申请被受理,也预示着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的申请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可谓是破冰之举。金控牌照的申请与受理或将加速。 首批试点破冰 两家集团申请牌照 根据央行发布的公告显示,中信有限的申请受理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将由中信有限100%持股。 今日晚间,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 中信有限是其附属全资子公司,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在中信金控妥善成立之后,中国中信股份将根据监管要求转让其持有的金融服务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股权、资产至中信金控,包括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保诚人寿保险、中信消费金融等。重组完成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服务板块的集中统一管控。 此外,央行于2021年6月4日受理了光大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拟申请设立的光大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3.16%,财政部持股33.43%。据公开资料显示,光大集团的金融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领域。光大集团拥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光大兴陇信托、光大证券等多块金融牌照。 “从时间受理的时间上看,央行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也正在稳步推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在去年相关监管措施出炉之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就应当申请金控牌照,并纳入到统一的监管当中。 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都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 同时,国务院还划定了申请设立的时间,即从2020年11月1日相关《决定》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符合具有上述应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公司,要向人民银行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金控监管开端 预计后续监管会有更多动作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央行受理中信有限、光大集团两家公司的申请,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破冰之旅已经开启。预计不久的将来,其他公司的申请也会陆续提交。2018年,央行划定的5家金控试点,包括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现更名为“蚂蚁科技”)、苏宁集团。 “中信和光大成立金融控股的路径,将对后面的申请者具有借鉴意义。”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中信和光大走出了不同的路径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中信因非金融板块占比较高,所以选择以全资子公司设立金控公司的模式;而光大集团则因非金融板块不多,所以可以直接将光大集团变为金控公司。一些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或将借鉴和沿用光大集团的路径。 董希淼介绍,近年来,一些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盲目进入金融业,甚至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这些金融控股公司被纳入监管,将有助于补齐监管短板、减少监管套利、防范金融风险,对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曾刚还表示,监管层开闸受理、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牌照,将这些金控公司统一纳入监管体系之后,央行等监管层还要进一步细化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要求,预计监管还会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资本充足率监管等方面出台相应细则,让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运作更加规范、风险更加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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