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继海南省提出将允许离岛免税货物邮寄送达后,2月2日晚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即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以及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

根据公告,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

此外,公告还提出,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提货人身份、离岛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