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死缓!敛财4.6亿,这位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认罪,还被没收全部财产
1月28日,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因受贿4.63亿余元,被青岛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4.63亿 据央视新闻,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图片来源:青岛中院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亿余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董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理想信念坍塌 公开简历显示,董宏,男,1953年11月出生,满族,辽宁海城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搜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现,董宏曾作为中央巡视组组长参与多轮巡视工作。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董宏任第十二巡视组组长,巡视复旦大学。同年的第三轮巡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进行专项巡视,董宏任组长。2015年,董宏又以第十二巡视组组长的身份,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进行专项巡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0年10月2日,董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4月12日,董宏被开除党籍。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 腐化堕落,家风败坏; 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已有多个纪检“内鬼”被查 纪委监委是执纪执法机关,需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 2021年12月4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原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原主任吕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月6日,《新闻联播》报道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查“内鬼”的消息,当时的报道中就提到了吕玉波。 此外,被点名的“内鬼”还有: 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 湖南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包昌林; 安徽省宿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王琦。 2021年5月11日,潘家华被查;包昌林在2021年3月30日被查;王琦落马的时间是在2021年5月14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今年1月的一篇文章指出,在纪检监察队伍自我净化方面,2021年全国至少已有18名厅级以上纪检监察“内鬼”被查。 编辑|卢祥勇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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