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立法在路上。12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次草案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并为“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

食品供需双方加强引导约束

餐饮业是我国食品浪费的产业“大户”。2018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达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

为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发生,草案对“食品”及“食品浪费”定义均作出明确。按照草案规定,本法所称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食品浪费,则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此次草案提出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草案规定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

其中,当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餐饮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

而对于消费者,此次草案也结合垃圾分类行动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实际上,早在草案发布前,地方法律已就食品浪费做出相关约束。例如,继今年5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单位集体食堂在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中应采取设置提示标识等具体措施。

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指出,反食品浪费法使得节约粮食从道德倡议有法可依,但由于用餐场所分散,执法难度较大,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遵守。餐饮场所容易形成浪费,因此除立法外,还可通过社会引导,推广餐饮“预订”业务,减少餐饮单位食材采购量的不确定而引起食物浪费;通过各单位加大“光盘行动”的宣传,强化人们对食物消费的定量意识;同时,加强食物教育,通过食物课程、营养教育等走入学校。

“大胃王吃播”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金

近年来,随着“大胃王吃播”视频在国内走红,单条视频创百万浏览量的记录屡见不鲜。但流量红利时代,视频主播弄虚作假、浪费粮食的相关消息也在网站、报端不胫而走。

8月12日,微博话题“大胃王吃播被批浪费严重”引发网友热议。随后,抖音、快手等平台相关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已关注网络舆情,一旦发现用户创作中有暴饮暴食,以假吃、催吐、宣扬量大多吃等方式博眼球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删除作品、关停直播、封禁账号等处罚。今年9月,据国家网信办数据显示,单月处置违规“吃播”账号数量达1.36万个。

此次草案就前述情形同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降低粮食损耗,杜绝餐饮浪费,除了正面宣传外,对于屡教不改和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给予合法的训诫和惩罚是必要的。执法者应及时受理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粮食及餐饮浪费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

粮食安全保障法被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

“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

据统计,世界76.33亿人口中仍有8.2亿面临饥饿,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会同其他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有逾1.35亿人处于重度粮食不安全状况。前述报告预警,今年全球面临严重粮食危机的人口可能增至2.65亿人。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任务”,“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被列入其中之一。

近期,中央连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例如,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12月3日,《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

“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孙文华指出,“十四五”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仍不能放松,粮食安全问题不用担忧了,但在其他国家疫情尚未平稳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仍要抓住粮食生产的主动性,把饭碗牢牢端在手里。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